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级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工作要求,明确安全责任和目标,切实做好学校的饮食安全工作,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特签订食堂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
一、高度增强饮食安全防范意识,明确饮食安全责任。
二、负责好饮食从业人员的管理,落实好每年一次的饮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保管好全体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三、负责好食品供货单位的资质考察与“三证”索取,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并每月检查合同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各项消毒措施与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每日对保管室、食堂的卫生及工作人员的操作情况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食品进行留样,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
五、加强食堂操作间及食品原料贮藏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安全工作目标:(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1、对所管辖的安全岗位全面负责。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立即向相关部门领导报告或采取措施解决(每月至少两次,严格执行检查记录制度)。
3、对所管部门人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责任,保证全年无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4、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会议,认真治理各类事故隐患,隐患整改达到100%。
5、定期对所管部门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讲座和自防自救的培训。
6、保证食堂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目标考核负责人 : 目标责任部门:
责
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