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促进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湘潭市纪委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违反湘潭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 》,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斗酒、酗酒、工作日中餐饮酒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在单位食堂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等问题。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项目指挥部、征拆指挥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6.对不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不如实向组织报告等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问题。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问题。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韶山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办”),在韶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崔旺任办公室主任,专项整治办工作职责、组成单位及组成人员等见附件1。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中旬)
召开“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各乡镇和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
(二)全面自查(2016年4月下旬至6月)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乡镇纪委、市直各单位纪(工)委、纪检组将自查自纠汇总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市专项整治办。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1.专项督查。各乡镇和市直机关责任部门在7月、10月、12月前至少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机关直属单位、二级机构、企事业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结束后,在10日内将督查报告报送市专项整治办。督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线索及了解核实、处理问责情况等。
2.重点抽查。由市专项整治办成立检查组,对全市各单位全面自查、相关部门专项督查及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工)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工)委、党组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保障。
(二)注重协调联动。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信访部门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级纪(工)委、纪检组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分批分类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
附件1:韶山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办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附件2: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附件3: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
附件4: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韶山市“纠‘四风’、治陋习”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为认真开展好我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韶山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办”),在韶山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现将市专项整治办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市直专项整治办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有关工作事项调度安排、调研督查,以及有关问题线索交办督办等。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崔 旺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主任:唐明湘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
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及责任领导:
沈金文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谭放球 市委办常务副主任、市委督查室主任
李红波 市政府办副主任
文海斌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放平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苏庆峰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汤文球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陈江华 市监察局副局长
杨银河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帅 韶山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毛智慧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兴旺 市卫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纪委、市监察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负责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专项整治;负责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专项整治信访举报的受理、处理及有关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2.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机关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整治市直机关单位食堂豪华装修、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负责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吸毒涉毒、酒驾醉驾问题,组织开展“赌、毒”专项行动;建立核查通报机制,加强对涉赌涉毒人员的党员身份核查,按季度向市纪委移送问题线索。
4.市财政局:牵头抓好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融入财政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5.市审计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
6.韶山地税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
7.市市场监管局:参与违规公款吃喝专项整治工作;对餐馆酒店等场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组织监督检查。
8.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9.市卫计局:负责卫生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按干部权限对违纪违规干部进行问责,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附件2:
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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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情况
单 位 |
检查组 (个数) |
抽调检查人员(人数) |
被检查单位 (个数) |
被检查宾馆 酒店饭店餐馆 (个数) |
被检查 居民小区 (个数) |
发现问题线索(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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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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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情况
单 位 |
违规 公款吃喝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 |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
违规收送 礼品礼金 |
参赌涉赌 |
吸毒涉毒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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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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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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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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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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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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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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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6年“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问题处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 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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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情况
单位 |
违规 公款吃喝 |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 |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
违规收送 礼品礼金 |
参赌涉赌 |
吸毒涉毒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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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数量 |
处理人数 |
问题数量 |
处理人数 |
问题数量 |
处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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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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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数 |
问题数量 |
处理人数 |
问题数量 |
处理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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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韶山市纪委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