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教函〔2020〕9号
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名师工作室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市教科院:
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自组建以来,围绕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教师研修、开发课程资源、培养骨干教师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名师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了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名师工作室建设发展需要,拟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现有主持人、导师、成员进行小幅度调整、充实,新增少数学科和领域名师工作室。现就做好全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人员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师工作室设置类别
名师工作室分为管理类、学科类、综合类三大类。
1.管理类名师工作室。设名校长工作室、名园长工作室、名班主任工作室。
2.学科类名师工作室。设普通中学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名师工作室,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名师工作室,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
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名师工作室,中职现代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交通运输名师工作室。
3.综合类名师工作室。设特级教师工作室、特殊教育名师工作室、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学科融合创新名师工作室。
二、名师工作室人员设置
根据各名师工作室特点,每个工作室人员控制在8—15人,设立主持人1人、教研顾问1人、导师和成员若干名。主持人和成员由教师本人自愿申报、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市教育局遴选确定;教研顾问由市教科院、体卫站教研员担任;导师原则上由自愿申报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或原有名师工作室导师担任。
三、名师工作室人员遴选条件
名师工作室人员必须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深厚的教育情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虚心好学的态度和严谨治学的品格、脚踏实地的作风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师德表现优秀,专业功底扎实,教学理念先进,自主发展意识强,组织协调能力强,合作共事意识强,工作表现出色,教育效果显著,身体健康,有充足的精力参与名师工作室工作。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导师、成员遴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
四、名师工作室人员遴选办法
1.个人自愿申报
(1)由具备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申报教师按申报类别(主持人、导师、成员)填写对应的《湘潭市名师工作室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
(2)每位教师只能选择一个名师工作室申报。
(3)现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导师、成员自愿继续留任的都要填写相应申报表。
(4)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市教育名师必须报名参加名师工作室人员遴选。可选择加入特级教师工作室,也可选择到其他名师工作室担任主持人或导师。
(5)教师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2日。
2.学校审核推荐
(1)学校对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师德表现从严把关。在申报表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为尽量使更多的学校有名师工作室成员,同一学校有申报主持人的学科可以再推荐1名教师申报成员,同一学校没有申报主持人的学科只能推荐1名教师申报成员。导师申报不受学校学科名额限制。
(3)学校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察推荐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教师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报教师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初步考察,对师德表现从严把关。在申报表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各类别、各学段、各学科教师申报情况,尽可能相对均衡申报。发现申报缺科现象或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及省市教育名师没有申报的情况,要及时做好再宣传、再发动,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3)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考察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4.市教育局遴选确定
(1)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对象进行遴选排序。
(2)征求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意见。
(3)在确定主持人后,征求主持人对遴选工作室成员的意见。
(4)上报局领导审定工作室人员名单,下发认定文件。
五、名师工作室人员遴选要求
1.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名师工作室人员遴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工作室人员遴选的基本要求,鼓励、支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积极申报,为名优教师成长搭建平台。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市教科院要积极做好教师申报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人员遴选工作。
2.请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中小学校于4月20日前将所有申报对象申报表和花名册(见附件3)电子稿打包发送到教师科邮箱(shixunke@163.com)。盖章的申报表和花名册交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联系人:教师工作科李霜文 电话:177****6950
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唐倩 电话:138****0345
附件:1.湘潭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导师、成员遴选基
本条件
2.湘潭市名师工作室人员申报表
3.湘潭市名师工作室人员申报花名册
湘潭市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湘潭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导师、成员遴选
基本条件
一、湘潭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遴选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师德表现优秀。有良好的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深厚的教育情怀,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潜心教书育人,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在师德方面表现突出,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无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有效投诉。
3.教育理念先进。长期从事教育、教学、教研、教师培训或教育管理工作。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办学思想或教育教学思想。不断更新教育理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4.教学功底扎实。具有丰富的教育管理或教学实践经验,在教育理论及学科专业知识方面有较高造诣,形成了系统的办学经验或教育教学方法。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鲜明的教学风格,有显著特点的教学艺术。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5.教研能力很强。有很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对教育管理、教学研究或学科教学有独到的见解,积极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和教研教改活动。参加过市级或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并获奖,主持或参与过市级或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撰写的教育管理、研究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专业论文在市级或以上获奖或发表。
6.工作业绩突出。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突出。所教学科深受学生、同行好评,办学水平、教研业绩或教育教学质量在本区域名列前茅。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学生以及转化学习有困难学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和实际成效。
7.引领作用明显。在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中起骨干作用,在课程改革实施中起引领作用,在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中起带头作用。自觉帮助青年教师以及学生开展学习和研究工作,在“传、帮、带”中成效显著;在全市该专业领域内声誉高、示范性强,受到同行、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二、湘潭市名师工作室导师遴选基本条件
1.综合影响大。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诲人不倦。有团结合作精神和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任教以来,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优秀人才等综合性荣誉称号。
2.专业素养高。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有特级教师、教育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专业性荣誉称号;在省市级教研部门开展的各类教学比赛(技能大赛)中获得过市级一等奖以上或者其他优异成绩。
3.科研能力强。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学有独到的见解。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撰写的教育管理、研究或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专业论文在市级或以上获奖或发表。
4.示范引领好。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教育教学质量或管理工作效果名列全市前茅。在县级以上有关学术报告会上作过学术报告或专题讲座。所指导的教师在市级以上学科专业性评优比赛中,获一等奖不少于2人次。承担过市级以上示范课、研讨课(讲座)或者送教下乡等活动不少于2次。
三、湘潭市名师工作室成员遴选基本条件
1.师德表现优秀。有良好的思想素养和职业道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深厚的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潜心教书育人,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在师德方面表现突出。
2.教研能力较强。长期从事教育、教学、教研、教师培训或教育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组织和参与课题研究和教研教改活动。参加工作以来参加过县级或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并获奖。主持或参与县级或以上科研课题研究。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或专业论文在县级或以上获奖或发表。
3.教学业绩优秀。在教育、教学、教研、教改等方面成绩突出。所教学科深受学生、同行好评,教学质量在本区域名列前茅。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学生以及转化学习有困难学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和实际成效。
4.示范作用明显。具有承担县级或以上示范课、公开课、教学讲座和主持县级或以上研究课题的能力。辅导青年教师成效显著,在教师队伍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组织过校级(市直教师)、乡镇(农村教师)或以上教学讲座和教学辅导。热情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辅导青年教师成效明显;学生、家长满意率高。
5.虚心好学上进。具有强烈的专业发展需求,教学教研热情高,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较强。积极参加国、省、市级教师培训,努力学习并掌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理论和相关学科新知识、新经验。主动学习信息技术,注重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和交流研讨活动。积极参加学历培训,不断提高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
附件2-1
湘潭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表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
学校类别 |
| 任教学段 |
| 任教学科 |
| 职称 |
| ||||
是否市级骨干教师 |
| 是否市级 学科带头人 |
| 是否曾在 工作室工作 |
| 原工作室 任职情况 |
| ||||
申报工作室名称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个人情况简介 |
| ||||||||||
近几年成果获奖情况以及个人荣誉 |
| ||||||||||
在原来工作室表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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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担任工作室主持人的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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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审核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推荐意见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2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
学校类别 |
| 任教学段 |
| 任教学科 |
| 职称 |
| ||||
是否市级骨干教师 |
| 是否市级 学科带头人 |
| 是否曾在 工作室工作 |
| 原工作室 任职情况 |
| ||||
申报工作室名称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个人情况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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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成果获奖情况及个人荣誉 |
| ||||||||||
在原来工作室表现情况 |
| ||||||||||
申请担任工作室导师的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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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审核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推荐意见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湘潭市名师工作室导师申报表
附件2-3
湘潭市名师工作室成员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
学校类别 |
| 任教学段 |
| 任教学科 |
| 职称 |
| ||||
是否市级骨干教师 |
| 是否市级 学科带头人 |
| 是否曾在 工作室工作 |
| 原工作室 任职情况 |
| ||||
申报工作室名称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 ||||||
个人情况简介 |
| ||||||||||
近几年成果获奖情况以及个人荣誉 |
| ||||||||||
在原来工作室表现情况 |
| ||||||||||
申请担任工作室成员的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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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推荐意见 | 审核人: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推荐意见 | 审核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级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湘潭市名师工作室人员申报花名册
单位(盖章): 填表人: 报送时间:
序号 | 姓名 | 申报类别 | 学段 | 学科 | 单位 | 是否原工作室成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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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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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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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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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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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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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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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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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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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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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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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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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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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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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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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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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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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类别填主持人、导师、站长或成员;学段填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校或其它机构;单位填xx县市区xx学校(机构)。
2.请各单位按类别、学段、学科顺序造册;同一类别、学段、学科有多人申报的,必须按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市直学校初选结果先后排序造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