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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实验教学与现代育技术应用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3年05月10日 09:19:11 来源:湘潭市韶山市韶山学校 访问量:410

各市直、乡镇学校:

为提升我市中小学教师及其它教育工作者在实验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应用方面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市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使用效率,同时着力推动实验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的教育研究,根据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韶山市教育局决定进行全市实验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论文评选活动。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每年有两次此类活动论文评选,先由韶山市进行初评,上半年论文报送截止时间:520日。

二、参评对象:中小学教师和其它教育工作者

三、评选内容:

1、中小学实验教学为中小学素质教育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2、中小学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的经验

3、新课标、新课程理念下教学方法的探讨

4、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的经验

5、教学仪器、教具的自制与改进

6、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多媒体课件在教学中的应用

7、现代教育技术装备与实验教学的整合

8、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探究

9、教育技术装备的工作设想、方案、报告、总结等

10、中小学开展创新教育的经验总结、心得体会等

四、评选办法与要求

1、论文格式要求规范。有关内容排列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应具体到县、市、区)—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作者人数应一般不超过2名。并请在论文上提供作者联系方式。

2、参评论文应为未发表的原创,如有抄袭,取消参评资格。作者需提交论文打印稿1份和评审费50/篇,韶山市级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课题学校的参评论文,需在首页左上方注明课题名字。

4、各市直、乡镇学校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的研究工作,另将参评论文打印稿和电子稿以学校为单位汇总后(分实验教学、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两类),统一报送韶山市教育局电教站,报送数量分配如下:韶山学校、职业中专、实验中学、镇泰小学各10篇以上;其它学校5篇以上。

5、论文组织发动、报送数量、论文质量等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各学校目标管理考核。

联系人:欧海斌  131****6669       138****1548

                                                                                             韶山市教育局电教站

编辑:郑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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