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日前,省、市己就2020年春季开学时间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省厅“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原则要求,为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顺利开学和疫控安全,特制订《湘潭市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十项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湘潭市教育局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0.3.28
湘潭市中小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十项要求
1、有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开学保障工作组织机构;
2、有包含教职员工返校、学生报到、卫生消毒、教育教学、课外活动、会议办公、餐饮食宿等内容的开学疫控工作方案;
3、有交通疏散、发烧人员隔离处置、食物中毒、校园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
4、有教职员工返校、学生报到当日,前移满14天的监测登记“健康卡”;
5、有开学前后专业机构实施或专业人员指导的校园整体消毒;
6、有校园出入口和教室(每天一次以上)专业设施、专门人员的测温监测;
7、有满足基本需求的消毒液、洗手液(水源)、测温仪、口罩等疫控设备设施物资;
8、有针对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校园管理制度规定;
9、有发烧等异常现象的人员隔离室;
10、有确保以上各项工作标准要求落实的监督问责机制。
各地各校落实以上要求事项情况,请于4月2日前报市局疫情联防联控办公室。市局班子成员自即日起将率队按包片联点责任,对各地各校执行落实情况实施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