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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湘潭市首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2018年10月08日 15:42:18 访问量:630

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遴选推荐湘潭市首批教师培训师

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市、县区教育培训机构,各市直学校、幼儿园,归口管理的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510号)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33号)文件要求,今年拟遴选2018年“国培计划”项目——湘潭市首批教师培训师培养研修对象70名。现将遴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1.各级教师培训机构的专职培训者或教师培训组织管理者;
2.各级教研机构的专兼职教研员;
3.中小学幼儿园业务校(园)长;
4.教学业绩突出、具有丰富培训经验的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涉及的学科(领域):语文、英语、品德及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培训管理者、学前教育、班主任、师德、心理健康。

二、遴选条件

培养对象基本条件如下: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2. 热爱教师培训工作,对教师培训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乐意分享和传授本人的经验、案例和成果。

3.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教育能力突出、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较好,开展了一定的培训研究,有自己独立的培训主题,能提供1个时长为40分钟以上的、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原创培训授课录像。

4.语言准确、表述清晰、逻辑严密、个性鲜明,有自己的培训风格和艺术,培训专业化水平较高。近3年承担县(区)及以上培训授课任务5场(次)以上(含示范教学),且学员满意度在85%以上。

5.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参加为期一年的系统培养(包括省内培训、省外研修和工作坊常态研修),且有时间保证参加各项研修活动。

符合以下条件,可优先入选:教育部“国培计划”专家库人选;国培或省培市培项目学员测评满意度排名前五名的授课教师;已结业的未来教育家、青年精英教师培养对象;市县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导师,项目县教师培训团队优秀学员递进式研修班获得优秀等级的学员;市级优秀学科带头人;市、县(市)区优秀教研员;2017年湘潭市教育局遴选入围的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三、指标分配

1.按照1:1.3的比例分配推荐指标到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和培训机构、教研机构、市直学校(指标分配见附件1)。

四、遴选方式与程序

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遴选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湘潭首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申报表》(见附件2),向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或院校(机构)基地校(园)提出申请。

2.组织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或院校(机构)基地校(园)按照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推荐人选。

3.专家评审。市教育局建专家组,根据遴选条件,对申报对象的申报材料、培训授课录像综合计分,进行差额遴选。确定70名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

4.公布名单。市教育局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人选进行审定,发文公布培养对象名单。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

市教育局国培办将督查项目承办机构湘潭教育学院(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遵循教师培训规律和教师培训师成长规律,采用灵活富有个性化的培养培训方式,促进培养对象尽快成长为我省、我市教师培训师。主要方式有:

1.省内培训。省、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对培养对象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集中研修,以“教师培训师的胜任力”为主题,以个性化需求诊断、典型案例分享、胜任特征与成长路径等为主要内容。

2.省外研修。遴选省外培训专业化水平高的培训院校,以“教师培训师的修炼”为主题,以培训需求诊断、培训课程开发、教师培训方法、教师培训管理、教师培训质量评估等为核心内容,对培养对象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集中研修。

3.工作坊研修。组建教师培训师示范性工作坊,开展主题式研修,有计划地进行专题合作学习与研究。培养周期内,每年不少于60学时。

4.考核评价。展示分享团队研修成果,微讲座比赛,时间2天。省、市国培办和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对培养对象进行结业考核。

六、结果应用

经结业考核合格的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享有以下优惠待遇:

1.纳入市中小学教师发展培训专家库,优先承担“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市培计划”项目评审和授课任务,同时供各地开展教师培训时选用。

2.有关教师培训的课题优先立项省、市小学教师发展专项课题。

3.优先推荐参加教育部、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项目培训。

4.待国家颁发教师培训师标准后,按要求优先认定 “湘潭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师”,优先推荐参评“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师”。

七、相关要求

1.2017年已遴选入围的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详细名单见附件5),只需要填报湘潭市首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申报表和推荐汇总表。

2.其他申报对象按通知要求填报相关报表,提供1个时长为40分钟以上的、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原创培训授课录像。

3.县市区教育局、园区社会事业局(部)、有关院校(机构)、基地校(园)于2018930日前将《湘潭市首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申报表》和《湘潭市首批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市国培办邮箱shixu****@163.com,同时将纸质稿及申报对象培训授课录像报送市国培办(湘潭市教育局七楼705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赵艺柯 151****2815

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谭京湘52310611  138****5968

 

附件:1.湘潭市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湘潭市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申报表

3.湘潭市教师培训师培养对象推荐汇总表

4.湘潭市教师培训基地校(园)名单

5.2017年遴选入围的湘潭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师培养

对象名单

 

 

 

                    湘潭市教育局

                  2018927

编辑:郑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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