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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03月10日 08:39:08 来源:上级文件 访问量:1696
 潭教通[2015]242号

湘潭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教育局:

根据《湘潭市人民关于强力推进新一轮环境卫生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制定《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做好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农村学校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附件1.《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

         治工作考核细则》

                             

                              湘潭市教育局

                            2015年11月5日

附件1

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湘潭市人民关于强力推进新一轮环境卫生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地农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校园文明,“小手拉大手,都做文明人”为主题,把改进农村校园环境,文明卫生进课堂作为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影响到每个农村家庭,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快速发展,实现全市文明卫生城市的目标出应有的贡献。

二、考评机构

    根据湘潭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市教育局成立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评小组。

    组  长:陈利文   市教育局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国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员: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评委库成员

    三、考核对象

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所属农村学校和雨湖区的姜畲镇、响塘镇、鹤岭镇、楠竹山镇所属农村学校。

四、考核办法

采取明察与暗访,督查与督办,每季度考核一次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明查、暗访。组织一次明查和一次暗访。每次明查或暗访,中小学、幼儿园湘潭县、湘乡市每季度随机抽查4所,雨湖区、韶山市每季度随机抽查3所,市教育局一年检查单位至少56所。

(二)督查、督办。每次检查发现问题均以文字、照片、视频的方式记录反馈到各单位,限期(5各工作日)整改。

(三)季度考核。每季度末月20号之前完成。

四、考评规定及分方法

按《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实施分和扣分。(见附件)

五、考评纪律及考评监督

按《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的规定执行。

六、本细则由市教育局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备注

一、组织领导(60分

1、

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0分):(1)建立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指定一位干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5分)(2)有切合实际的规划、计划和方案。(5分

 

 

 

2、

定期检查,促进工作,效果明显(25分):(1)每月或每季度有工作研究和布署,有落实,有整改。(5分)(2)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有报送资料和信息、典型材料和报表等。(10分)(3)定期检查评比,每季度开展一次示范校评选活动。(10分)

 

 

 

3、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25分)(1)利用班会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都做文明人”的活动。(15分)(2)开展环境卫生教育进课堂评比活动,提高学生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意识。10分

 

 

 

 

二、环境卫生整治(40分

1、

规范学校生活垃圾处理。(15分(1)学校有正规的垃圾处理场或多个垃圾箱。(5分)(2)垃圾分类处理,垃圾不堆放,保证分流及时。(5分)(3)校院内环境整洁,校门外十米以内没有垃圾,发现一处扣一分。(5分)

 

 

 

2、

加强对学生进行校内外环境保护意识教育。(25分)(1)每月定期在校园制作卫生保洁等知识宣传栏。(5分)(2)每两周上一堂卫生健康教育课,并有教案可查。(10分)(3)一年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抢答赛各一次。(10分

 

 

 

检查时间:                          考评人员:

 

 

 

被检单位:                         

 

 

 

分管领导:伍国强138****6855  办公室联系人:石  蕊 138****0071  邮箱:453816****@qq.com

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情况记录

 

序号

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自评得分

考评得分

一、组织领导(60分

1、

成立机构,制定方案:(1)建立农村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并指定一位干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5分)(2)有切合实际的规划、计划和方案。(5分

10分

 

 

 

 

 

2、

定期检查,促进工作,效果明显:(1)每月或每季度有工作研究和布署,有落实,有整改。(5分)(2)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有报送资料和信息、典型材料和报表等。(10分)(3)定期检查评比,每季度开展一次示范校评选活动。(10分)

25分

 

 

 

 

 

3、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1)利用班会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都做文明人”的活动。(10分)(2)开展环境卫生教育进课堂评比活动,提高学生讲究卫生、爱护环境的意识。15分

 

25分

 

 

 

 

 

 

二、环境卫生整治(40分

1、

规范学校生活垃圾处理(1)学校有正规的垃圾处理场或多个垃圾箱。(5分)(2)垃圾分类处理,垃圾不堆放,保证分流及时。(5分)(3)校院内环境整洁,校门外十米以内没有垃圾,发现一处扣一分。(5分)

15分

 

 

 

 

 

2、

加强对学生进行校内外环境保护意识教育。(1)每月定期在校园制作卫生保洁等知识宣传栏。(5分)(2)每两周上一堂卫生健康教育课,并有教案可查。(10分)(3)一年组织教师和学生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抢答赛各一次。(10分

25分

 

 

 

 

 

检查时间:                          考评人员签字:

得分

检查形式:                           被检单位签字:                         

 

 

 

分管领导:彭奋强138****7698 办公室联系人:石  蕊 138****0071  邮箱:453816****@qq.com

编辑:陈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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