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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教育局庆祝201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年09月04日 07:59:28 访问量:796

关于做好庆祝2017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今年910日是我国第33个教师节,教师节的主题是:迎接党的十九大,做好学生引路人。做好今年教师节庆祝工作,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团结凝聚教育系统的力量,实现 “教育强市”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庆祝2017年教师节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市教师节庆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学习宣传,弘扬尊师传统

一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二要开展以“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为主题的教育宣传学习活动,并与宣传学习本市优秀教师先进事迹结合起来,与党员“两学一做”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起来。三要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充分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全面反映近年来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生动展示当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唱响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主旋律,不断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教师,构建新时期尊师文化,使教师这个神圣职业更具吸引力和成长前景,让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组织庆祝表彰,树立教师标杆

各校均应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教师节当天组织师生收看中央电视台“寻找最美教师”颁奖典礼。韶山市将于98日举行全市第33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座谈会,市教育局、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开展全市教育系统评选师德标兵、教育教学能手、优秀教育管理者、卓越校长、表彰奖励、优秀青年教师活动;市教育局还将利用多种媒体推介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展示教育教学丰硕成果各校要树立“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拒绝有偿家教,致力于课堂教学”的教师楷模,鼓励教师不忘初心,潜心育人。

三、开展慰问走访,完善惠师措施

各校要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利教惠师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要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工作的特点,减少对教师创造性劳动的干扰,让他们把更多精力集中于本职工作。要善于运用沟通、协商、谈心等方式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多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落实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的法律规定,保证教师身心健康。要重点关注乡村一线教师、受灾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市教育局将在教师节期间组织对全市优秀教师、农村教学30年教师、生活困难教师进行走访慰问。通过落实一系列惠师举措,真正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使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

四、落实强师政策,营造良好环境

各校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来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要求,加大投入、深化改革、优化管理,为优秀教师源源不断涌现打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要全面推进师德建设,探索开展教师宣誓等一系列师德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学习黄大年及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等优秀教师典型,弘扬主旋律;同时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偿补课等专项治理,教育引导教师不忘初心、潜心育人。要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推进教师培养培训改革,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要深化教师准入、职称、评价、薪酬等方面改革,改进教师管理,激发教师活力。要切实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使广大执教乡村的教师受尊重、有回报、得发展,为教育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五、保持良好作风,隆重简朴庆节

各校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求真务实、勤俭节约,隆重、简朴开展教师节各项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主动将教师节的重大活动安排提前向教育局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有关方面大力支持。要积极将教师节的重大意义、有关活动安排及时在本地本校广泛宣传,特别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为解决教师实际问题而出台的系列政策举措,让广大教师感受到新变化、新面貌,积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确保广大教师过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

六、工作要求

请各校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人选的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层层推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表彰奖励推荐对象需填报《表彰奖励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走访慰问对象需填报《慰问对象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事迹材料须真实具体,文字简练。事迹材料标题统一用2号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A4纸打印。各学校推荐人选名单和材料务必于2017 94日上午900之前报市教育局人监股(汇总名单需同时发送韶山市教育局人事群。联系人:殴正清、熊立凯),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师德标兵评选对象及条件

2.教育教学能手评选对象及条件

3.优秀教育管理者评选对象及条件

4.卓越校长评选对象及条件

5.工匠名师评选对象及条件(湘潭市)

6.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对象及条件

7.表彰奖励及走访慰问对象指标分配表

8.表彰奖励推荐审批表

9.慰问对象个人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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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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