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我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75号)精神,现就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报名
1.报名对象
(1)2012级学生正考成绩有一科(或以上)不及格的,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补考成绩计算。
(2)2014年秋季转入我省就读的2012级学生,分以下三类情况报名参考:
①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全部九个科目后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补考成绩计算。
②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部分科目后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或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分别作补考和正考成绩计算。
③因外省没有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制度而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九个科目补考,成绩作正考成绩计算。
(3)2010级、2011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补考成绩计算。
(4)2012-2013年度休学并办理了2013-2014年度延续休学的2010级学生,在2014年秋季复学进入2012级就读的,凭休学、延续休学和复学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九个科目的补考,成绩作正考成绩计算。
(5)2012级考生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特殊情况报名参考:
正考期间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其它流行性疾病,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国际中学生交流等活动影响考试的,可报名参加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作正考成绩计算。其报名参考程序为:由学校提出申请,相关部门证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报名时间及方式:
3.考试报名费:未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正考的考生,此次报名参加补考时,须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费,并由市州统一管理使用。
二、考务组织
1.考点设置
(1)由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补考考点设置,并于
(2)按照相对集中原则,以市区和县为单位统一设置一个考点。
(3)个别学校因交通不便且补考人数较多的,由市州教育局审批,设置补考特批考点,并报省学考办备案。
2.考务编排
补考的考务编排及组考工作严格按《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考务细则》)要求进行,由市州教育局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统一生成考生补考准考证号,补考准考证号编码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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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位 |
第2-3位 |
第4-5位 |
第6-7位 |
第8位 |
第9位 |
第10-12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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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批次 |
考试年度 |
市州编码 |
考点编号 |
成绩计算类别 |
考生类别 |
流水编号 |
其中:①考试年度、市州编码和考点编号由“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根据国家有关编码规则统一规定。
②补考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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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 考 批 次 |
补考批次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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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补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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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补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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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补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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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类 别 说 明 |
考生类别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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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补考考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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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考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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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转入考生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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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考生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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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考生 |
因参加全国(省)运动会或国际交流未参考考生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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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患重病或因自然灾害未参考考生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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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考生类别
④成绩计算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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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绩 计 算 类 别 |
成绩计算类别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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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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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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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科目部分科目成绩作为正考成绩,部分科目成绩作为补考成绩 |
3 |
说明:表④中第1类考生本次补考所有科目成绩均作为补考成绩计算,补考报名时所有科目的成绩处理标记均为“1”;第2类考生本次补考所有科目成绩均作为正考成绩计算,补考报名时所有科目的成绩处理标记均为“2”;第3类考生成绩处理根据报名表中的分科成绩处理标记“1”或“2”确定,成绩处理标记为“1”的科目本次考试成绩为补考成绩,成绩处理标记为“2”的科目本次考试成绩作为正式考试成绩。
各市州于
3.补考考生凭加盖了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钢印的《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4.监考人员的调配按“全交叉监考”的要求进行,即本校教师不得担任本校学生的监考。监考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开考前,监考人员要加强“补考准考证”上相片和考生本人的对照检查,严防代考事件发生。
5.试卷保密室建设:补考试卷(含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等)属国家机密,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补考考点学校要严格执行《考务细则》规定的各项保密要求,加强考点保密室建设。保密人员要坚持“双人双锁一封条”、“谁加封谁启封”的原则,并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6.补考时间及时量: 全省补考统一安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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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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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8:00— 9:30 化学:10:20—11:50 |
语文: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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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8:00— 9:30 生物:10:20—11:50 |
数学: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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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8:00— 9:30 物理:10:20—11:50 |
外语:15:00-17:00 |
三、命题制卷
1.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制试卷,补考采用常规试卷考试,只有试题卷,没有答题卡。英语听力考试统一采用录音磁带。补考试卷每大袋30份,每小袋10份。
2.市州提卷时间
3.提卷地点另行通知。
四、补考评卷
补考评卷工作由市州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集中评卷。评卷时间为
五、补考成绩录入和上报
作为补考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分及格和不及格,及格记60分,不及格记实际得分。作为正考成绩计算的考生成绩记实际得分。补考成绩的管理要与考生正考成绩衔接,有不及格科目且报名参加了补考的,能及时查阅其补考成绩。
各市州须在
六、组考要求
1.各市州教育局于
2.切实加强补考保密保卫工作。补考工作与正考具有同等密级,各市州教育局在组织补考试卷运输、保管、考试实施和评卷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考务细则》有关规定,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3.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在组考、评卷及成绩录入等工作中,各市州要严格按照《考务细则》要求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加大组考力度,严防违纪舞弊行为发生。补考期间我厅将派出暗访组检查各地组考工作。
4.切实加强考生安全管理。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考生安全教育,加大考生住宿、饮食、交通、治安等管理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5.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派出领导同志到考点学校流动巡视,每个考点必须派出一名驻点巡视员,监督考点学校落实组考工作要求,
6.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对违纪舞弊考生进行处理,对组考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要进行处分,并将处分结果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湖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