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6〕33号)以及《湘潭市2026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杜绝设置重点班、快慢班,保障全体初一新生平等享受教育资源的权利,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2026年初一年级全体新生。
二、实施原则
1.科学均衡原则。各班学生总人数基本均等、男女比例大体均衡。依托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五等第标识,采用S形编班,实现生源均衡;均衡组建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团队,各班师资力量、骨干教师、年龄结构、学科搭配大体相当。
2.公开透明原则。分班实施方案、师资团队、分班流程、分班结果全程公开,邀请多方代表现场监督,所有流程留痕存档,主动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
3.学段稳定原则。阳光分班完成、行政班确定后,原则上整个初中阶段保持班级建制稳定,不得私自调整学生班级、调换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法彬
副组长:郭济武、李二军、王娟
成员:文静、王勇波、赵海春、肖乐、熊娟、郑志平、教师代表(王美霞、欧正兴、刘作华)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统筹组织全校阳光分班各项工作;审核分班方案、师资配置名单;组织现场分班;处理分班工作中的咨询、异议;落实资料归档;严守分班工作纪律。
设立工作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在校内公众号、公示栏对外公布。
3.纪律要求
本年度有子女就读初一的教职工,不得参与本次阳光分班组织、操作工作。
四、主要实施流程
(一)方案公示备案(7月25日前完成)
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议审议通过;
将正式方案报送市(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备案;
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校门口公示栏对外全文公示方案、咨询电话、监督电话,面向全体新生家长开展政策解读。
(二)均衡组建初一年级师资团队(8月25日前完成)
按照师资均衡原则,统筹初一年级所有任课教师、班主任,综合骨干教师、教龄、年龄、性别、学科结构,组建若干平行教师团队;教师团队统一编号(第一团队、第二团队……),在校内公示栏、公众号公示教师团队名单,接受监督;师资团队名单按时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规定:阳光分班完成后,教师团队与班级自动绑定,本学年内无主管部门审批,不得随意调换班级。
(三)新生数据核对、整理上报
安排专人对接各小学,收集六年级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标识(A/B/C/D/E五个等级)、学生性别、外地回潭标识等信息。
仔细核对新生信息,建立完整新生分班信息台账,杜绝信息错漏。
按照教育局规定时限,准时上报学生信息表格,配合主管部门完成数据导入全市统一“阳光分班”信息化平台。
重要说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识仅用于本次分班运算,全程不对外公示、不单独向家长公布。
(四)特殊情况提前申报审核
双胞胎/多胞胎捆绑分班:家长有意愿子女同班的,在规定期限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申请、户口本佐证材料。学校统一汇总,报教育局备案,分班系统内进行捆绑处理;家长未提交申请,一律正常随机分班。
特殊体质学生:因身体重大疾病等原因确需照顾的学生,家长须提交二甲及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学校领导小组统一审核,汇总名单上报教育局备案,按政策纳入特殊学生处置,不纳入常规随机分班序列。
所有申请材料截止日期提前对外公告,逾期不予受理。
(五)现场阳光分班(8月底前完成)
时间地点:提前3天在公众号公示正式分班时间、校内地点。
平台要求:全程使用湘潭市教育局统一官方阳光分班信息化平台操作,禁止使用其他软件自编程序分班。
监督人员邀请:邀请责任督学、纪检工作人员、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酌情邀请)、媒体代表等到场全程监督。
分班规则:系统综合学生性别、综合素质评价A/B/C/D/E标识、外地回潭标识,采用S形均衡排序随机编班;学生分配完成后,系统自动将编号教师团队与班级一一匹配。
过程管理:分班全过程高清录像,原始视频永久存档;分班结果现场生成、系统即时锁定,不得修改。
资料签字存档:现场打印分班花名册一式三份,校长、监督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签字确认。三份名册分别留存:学校存档、报送纪检监察部门、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六)结果公示、新生报到
分班结束当天,在校公示栏、学校公众号公示分班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信息做好学生隐私保护,不泄露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
及时通知每位家长查看分班结果,按照班级安排准时到校报到;
分班之后后续转入、逾期报到新生:严格执行均衡插班,由学校随机分配至各班,禁止家长“点班”;休学复学学生,原则上回原班级;原班级已毕业的,参照转入生均衡插班。
五、工作纪律要求
严禁组织任何形式入学测试、面谈筛选学生,严禁以任何名义划分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子弟特殊班级;
严禁任何教职工暗箱操作、接受家长请托、私自调整学生班级;严禁提前向家长作出分班承诺。
分班结果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未经教育局书面批准,任何个人不得更改学生班级。
全体参与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秘密,妥善保管学生信息,严防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六、督查与责任追究
学校领导小组全程监督所有环节。如发现教职工违反阳光分班纪律,校内立即制止、校内通报;情节严重的上报教育行政部门,依规追责,取消个人及学校相关评优资格。欢迎家长、社会通过公示监督电话举报违规行为。
七、工作保障与宣传
教务处牵头统筹,信息中心保障电脑、网络、录像设备正常运行;办公室、教育处、教科室配合做好政策答疑、舆情应对;通过公众号、新生家长会、咨询窗口多渠道解读阳光分班政策,讲清分班流程、均衡育人理念,及时回应家长各类疑问,营造公平、和谐的育人氛围。
韶山学校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