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团联〔2018〕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希望工程“一元捐”
活动的通知
各一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服务困难青少年群体,更广泛地汇聚公益力量,筹集整合更多社会资源帮助和改善青年民生,进一步提升希望工程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共青团韶山市委、少先队韶山市工作委员会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中组织开展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按照自愿的原则,广泛动员区域内(单位内)的青年、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参与“一元捐”活动(困难团员和少先队员除外)。捐赠标准为每人一元钱,多捐不限。鼓励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捐出自己的“爱心红包”。资金汇集后,以各单位团组织为单位全额上缴至共青团韶山市委,共青团韶山市委汇集后统一上缴至湘潭市希望工程促进会,并最终汇集后统一上缴省青基会“希望工程一元捐助学基金”。
二、资助原则
基金总额的70%将用于我市当年安排实施希望工程学生资助项目;基金总额的30%留存湖南省青基会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开展救灾助学活动。
三、活动步骤
1、宣传动员:3月中旬,由共青团韶山市委、少先队韶山市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韶山市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通知至各级团组织,对活动作出统一部署。
2、集中募捐:原则上3-4月作为湖南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的集中募捐期。在此期间,各级团组织、少工委要依照各地的实际情况,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希望工程“一元捐”主题募捐活动。
3、资金汇缴:集中募捐结束后,各级团组织、少工委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区域内募集的捐款进行汇集,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后及时、足额地上缴至共青团韶山市委办公室,由我办汇总后交至湘潭市希望工程促进会。2018年资金上缴的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4、项目申报:原则上6至7月为项目申报月。当年的学生资助项目,由各乡镇团委和各中小学按照区域内筹集资金总额的70%制定资助计划并上报资助申请;若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则依照灾情提出救灾助学项目申请。资助申请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湖南希望工程实施管理指南》的规定执行。
5.资助安排:8月底,将集中审核各地上报的资助计划汇总至湘潭市希望工程促进会,湘潭市希望工程促进会将上报至湖南省青基会,并将于9月集中拨付助学资金。
四、活动要求
各级团组织、少工委要高度重视,大力推进希望工程“一元捐”活动的开展。各级团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动员工作。活动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全市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并与湘潭市希望工程的年度资助项目安排相挂钩。募捐的组织工作结束后,各级团组织、少工委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汇缴募捐资金,并在资助计划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官网上公示资助信息,确保活动的公开、透明。
联系人:江佐政;联系电话:0731-55682481;
联系邮箱:2854161836@qq.com
共青团韶山市委员会 少先队韶山市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