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学校,市直中小学:
为大力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全国未成年人道德建设工作要求,市委文明办、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及2014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坚持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为根本任务,着力引导广大青少年“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广泛开展各类学雷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树立青少年诚实守信、孝老爱亲、乐于助人、勤奋好学等突出典型,在全市形成“弘扬雷锋精神、共建和谐韶山”的良好道德风尚。
二、评选范围
全市在校学生。
三、名额分配
各学校共推荐上报“美德少年”24名。
四、评选标准
“美德少年”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富有活力,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雷锋精神,积极参加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道德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在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中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鲜明时代特色,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值得广大青少年学习。
具体标准包括五个方面:
(一)热爱祖国、热爱家乡,遵章守纪、自强自力,团结友善、积极进取。
(二)举止文明、言行一致,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兴趣广泛、学有所长。
(四)热爱生活、珍惜生命,身心健康、乐观向上,意志坚定、勇敢顽强
五、评选步骤及程序
(一)学校推荐。9月28日前,各学校完成美德少年推荐、确认工作,推荐参评市级美德少年人选。各中小学根据评选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学习美德标准、寻找推选“美德少年”活动,经全体学生民主投票,提出本班人选,上报学校。各中小学校对各班上报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和讨论研究,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2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定人选,填写申报表(附表一),于2014年10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
(二)表彰奖励。各学校根据评选标准和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测评审核、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评选推荐,市文明办会同教育局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各中小学上报的“美德少年”进行审核、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表彰美德少年,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2014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弘扬雷锋精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延伸,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学校要把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要按照评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评选方案,严格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标准,保证评选质量。
(三)广泛宣传。各学校要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融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要充分运用学校主题班会、主题队会等各种载体,广泛学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综合运用学校宣传栏、学校广播等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美德少年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学习美德少年、争当美德少年的良好道德风尚。
韶山市文明办 韶山市教育局
附件:韶山市美德少年推荐表
附件
韶山市美德少年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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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免冠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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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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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