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学校、市直学校、幼儿园:
根据我会工作计划和省、市教育学会教研论文评选的通知要求,将对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各学科组织2015年度优秀教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鼓励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总结我市基础教育各学科教研教改最新成果,促进素质教育的进一步落实。
二、论文评选范围
本年度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方面有关学校和班级管理的论文、各学科教学论文、教育科研论文、结合两型课堂对本学科教学思想和理念的思考,新的教学方法的探索,新的大纲、课程标准、教材的学习和教学体会,教研教改和新课程改革的经验,以及在本学科实施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等方面的体会等。
三、评选办法
1、各学校教务处负责将收集本单位论文稿件,编制目录(见附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备份电子稿件,将纸质稿件汇总,统一上报至教研室处,电子稿件打包发至教研室邮箱。学会不接收任何个人送交的稿件。交稿截止时间为
2、市评。市教育学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评出优秀论文推荐至湘潭市参评。
3、湘潭市复评、送省参评。
四、注意事项
1、论文格式要求:凡参加评审的论文均须制作封面,封面上注明文章标题、任教单位、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正文页只在文首写明论文标题,不再在其他位置出现单位、姓名。打印要求为A4纸,30-32行/页,宋体四号字。只参加韶山市级评审的打印1份,要参加湘潭市级评审的须打印2份。
2、注重科研诚信,杜绝抄袭。所有论文都将网上查询,如果发现抄袭(30%以上雷同),除取消评奖资格外,不退评审费,还将在全市通报批评。未按时上报的论文一律不予参评。
3、评审费用:参加湘潭市、省级评审的均须通过韶山市级评审。参加韶山市级评审的每篇须交评审费20元。可自愿参加湘潭市级评审,是湘潭市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会员(2008年重新入会)的相应学科论文每篇交评审费20元(论文前须附会员证的复印件),非会员每篇交评审费40元,会员跨学科论文评审不享受优惠条件。
韶山市教育学会
韶山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室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