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对学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让学生继承先烈遗志,弘扬先烈艰苦奋斗,前赴后继的精神,激发他们对党,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之情,从而树立起崇高的理想并为之奋斗终身,学校决定4月1日下午组织部分年级参加清明扫墓活动。现将此次活动的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形式
活动总指挥: 刘新华
活动策划:李二军、周海燕
负责人:李二军、周海燕、刘红斌、肖放禄、郭罕、文黎云、肖少平
成员:各班班主任老师
二、 活动具体安排
(一) 准备宣传阶段
通过升旗仪式、班团课让每位学生了解党的光辉历程,知道烈士的事迹。
(二) 活动实施阶段
1、组织高一、二年级全体学生祭扫革命烈士墓和毛泽东父母坟。
毛新梅烈士墓:C205、C206、C207、C208
钟志申烈士墓:C209、C210、C211、C212
毛主席父母坟:C213、C2145、C215、C216
出发前纪律教育:15:30~15:40 集中地点:内操坪
2、活动程序
①思想永远昂扬,灵魂永不跪倒,步伐永远坚定。倡议:“唱出心中的思念”革命歌曲大联唱活动(在去烈士墓的路上)
②烈士墓前宣誓(分班由各班主持人组织),默哀1分钟。
三、安全预案:
①参加活动的所有高一、高二同学必须一切听指挥,严肃认真,不单独行动(特殊情况向老师报告)
②每个班由班主任老师和政教处相关工作人员维持学生秩序,发生紧急情况注意疏导、指挥。
③不允许携带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其他物品。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的学生要求全部着穿校服,带班教师着深色服装,默哀时要求学生低头,严肃参与。
2、强调路上和活动场所卫生。
3、各班准备一名学生主持。
韶山学校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