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校宗旨: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向家长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增强“为国教育子女”的意识;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推动家庭教育研究;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思想,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办校理念:
一切为了孩子发展服务,与孩子共同成长
三、办校任务:
1、通俗易懂地向家长介绍学生心理学、教育学,联系实际传授正确的教育观点,普及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
2、调查本校各类家庭教育现状,探索不同的家庭教育规律。
3、通过讲课、介绍、交流等方法,宣传研究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理论,提高家庭教育的效果。
4、总结家庭教育和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的经验。
四、办校形式:
韶山学校家长学校采取学校与家长双方同办的形式。面向韶山学校全体学生家长,主要是父母和其他人。
五、学制:第一届学员的学制为一年半,以后每届学员的学制为一年。
韶山学校家长学校管理条例
教育孩子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学会使用巧妙的教育方法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是很多家长梦寐以求的。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让家长希望孩子早日成才的愿望能够实现,特制定本条例。
1、强化家长学校办学意识,健全家长学校组织机构,有领导、教师和家长代表参加,明确责任分工,定期会商家长学校的工作。
2、建立一支由教育界专家、班主任教师和家长组成的家长学校授课教师队伍,负责实施教学工作计划,完成授课任务,并能写出经验总结。
3、家长学校要有相对固定的教材,要有较为科学的课程安排,要有相对固定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4、家长学校对一年级新生和毕业班学生家长加强培训,学年初引导家长树立教育子女的正确思想和观念,学年中通过听课、参观、看学生作业、专家咨询等形式开展活动,次数不少于3次。
5、定期培训特殊学生家长,对各班的特殊学生能分析原因,加强教育,指导家长掌握优教优育的知识和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每学年次数不少于5次。
6、家长学校的印发材料、办学计划、学员名册、课程安排、活动记录、学员出席情况等资料要建立档案,专人保管。
7、对在家长学校办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教师和家长给予表彰、奖励,评选出家长学校的“优秀教师”和“优秀学员”。
韶山学校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为响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号召,配合实施“减负”的措施,切实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相结合,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家长学校”要做到“三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三、“家长学校”要做到“十有”:有学校委员会及管理机构的负责人,有稳定的讲师团、有活动经费、有教室、有牌子、有计划、有教材、有考核、有工作制度、有总结;
四、定期开设课程、开展活动。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
五、“家长学校”每月举办一次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六、在学校校园网上开辟“家长学校”专栏,开辟“校长信箱”及“家长论坛”,给家长一个交流、反馈的空间;
七、每年四月份、十一月份为学校“ 家访月”。教师必须对每名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八、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社区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九、家长学校每学期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汇编成册。